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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00八年张家港市三职中秋季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、比赛时间、地点: 时间定于10月27-28日。地点在校田径场举行。 二、参赛单位: 在校各班,以班为单位组队参赛,班主任为领队。 三、比赛项目:
四、参加办法: 1.运动员资格: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我校在籍学生,思想端正,身体健康,经班主任审查合格方可报名参赛。凡正在受学校记过以上行政处分的学生必须个人申请,校长室批准方可报名参赛。 2.每班级男、女运动员各3名,无女生的班级可报男运动员6名。
五、比赛方法: 1.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《田径竞赛规则》。 2.运动员号码由编排组统一编号,统一发放。 3.参赛时运动员必须佩戴胸卡进行检录。 六、报名时间: 各班报名表于十月十九日前交体育组,报名后不得更改;在填报名表时,字迹要清楚。并将报名表用excel的形式保存在体育组宋利兵共享文档里。(若无法访问此共享文档,请用IP地址\\192.168.0.86查看。本次运动会有报名分七分若不按要求报名则不于加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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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录取名次与奖励方法: 1.各单项取前六名,按7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(接力赛加倍计分)并列名次得分平均分配,破校纪录加计10分,达国家二级运动员加计20分(但年龄必须是87年1月1日后出生)。 2.报名人数如在不足6人的基础上则全部录取名次,计分按去尾数处理,报名人数不足2人(不含两人)的项目,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。 3.团体总分取前十名,总分相同的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到前;如再相等则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在前,其余类推。男生班取前六名。 4.获单项名次和团体名次的个人和班级将给予奖励。 八、本规程末尽事宜另行通知,规程解释权属校长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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